桃園律師標題法律制度建構  節省企業成本-智丞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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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8-11
標題法律制度建構 節省企業成本-智丞法律事務所
內文
          法令並非一成不變而需與時俱進,於攸關於個人權益如此,對於公司企業又何獨不然,而事業主經營公司事業固然須考量成本,但風險更應當是成本考量之一環,尤其法律文件的簽署及規劃,對於公司言,有可能會因接訂單卻因忽略法律風險導致公司有可能需面臨或承受法律風險,而個人亦有可能因簽署公司給予不平等條約或懲罰而可能需忍受或承受不必要契約風險,實在是不可不慎!
    茲以公司為例,從與員工間簽訂符合當地勞動法令之勞動契約、制訂合宜工作規則及各項辦法、擬訂合宜之薪酬政策、遵循政府法令及推動公司治理等等,對於企業成本及風險得以控制,找尋出公司發展之核心技術及價值針對特定階層之人才擬定留才政策及計畫,於法律面則可規劃營業秘密及競業禁止條款,以落實並避免公司核心技術外流,又或者給予經理人及專技人士認購公司股權以留才。因應產業類別並配合政府法令調整工作規則及擬訂相關辦法,以避免離職員工檢舉或遭主管機關裁罰,節省企業成本。
    另外諸如業務向外與廠商簽訂合約接單,亦應事前評估契約風險及執行可能性,大企業或對岸公司往往挾著雄厚資本或財力,或者一層壓一層的方式仿效或照抄他公司轉嫁之契約義務,包含對員工營業秘密保護等義務,甚至離譜或不合理的違約罰則,對於規模較小或受限於此等企業文化之公司,或許無法改變條款亦無議約權,如何能在此等風險下生存或發生違約情事時,如何降低風險及控制成本等等,在在需要智囊,為企業及公司籌謀獻策,亦需要以公司經營者角度,審視及檢驗各類風險成本以協助企業作決策,獲利往往伴隨著風險,企業在追求獲利同時,即時認識風險、因應風險變化而調整甚而作出決策,相信需要有智慧經歷的專才協助才能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