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標題詐欺案件常見求職詐騙抗辯於司法實務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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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8-04
標題詐欺案件常見求職詐騙抗辯於司法實務之判斷
內文
    詐騙事件頻傳,司法實務亦不斷地與時俱進,針對常見求職詐騙及利用通訊軟體甚而有金錢對價給付,近期最高法院亦著有相關刑事判決可以供各位參考,茲節錄其判決要旨如下,以供參考省思。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536號刑事判決針對加重詐欺等案件之判決要旨【於本件案發當時係具有相當智識程度及社會生活經驗之成年人,對於他人透過網路通訊軟體與未曾謀面之人聯繫後,即同意支付高額代價,委由該未曾謀面且欠缺信賴基礎之人提領款項等應徵工作之方式及工作內容,顯與常情不合,在主觀上應已預見有可能係從事詐取他人財物之詐欺集團,尚難諉為不知,因認上訴人係基於加重詐欺取財等犯罪之不確定故意,而加入本件詐欺集團,並擔任提領及轉交贓款之「車手」無訛,而據以認定上訴人確有本件被訴加重詐欺取財、參與犯罪組織及一般洗錢之犯行,已詳述其所憑證據及認定之理由。對於上訴人辯稱其係應徵工作而遭詐騙云云,何以不足以採信,亦在理由內詳加指駁及說明。核其所為之論斷,俱有卷內資料可資覆按,尚無違反經驗及論理法則之情形,且屬原審採證認事職權之適法行使,自不得任意指為違法。】
以上雖為抽象法律判決,然於相類司法個案仍可參酌該見解是否援用於個案,案例事實不同亦未必能得出相同結論,如遇有刑事案件風險或已然涉案,就教於專業律師詢問個案應如何應對處理,方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