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標題家事律師觀點:高齡社會來臨  監護宣告制度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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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7-20
標題家事律師觀點:高齡社會來臨 監護宣告制度運用
內文
    以前社會傳統對於長者因智能退化導致判斷能力減弱,無法獨力處理法律事務,子女們礙於傳統社會價值觀,多半不願意上法院,處理此部分問題!而現今社會發展快速,隨著醫療及物質文明進步,平均壽命普遍提高,兼以社會發展伴隨汙染日益嚴重或因而導致文明病,對於高齡長者因失智或失能所苦,或青壯年者因意外事故導致現實生活面臨諸多法律問題亟待家屬為其處理,民眾因法律常識欠缺導致未即時尋求家事專業律師,往往錯失權利良機。
    其實,法律對此本及設有成年監護制度,民眾可根據實際狀況及需求檢具事證向家事法庭或家事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以協助受監護宣告人其後法律事務之處理,如正常使用該等制度相信也是一種對受監護宣告人之權利保障,民眾若有此方面需求,可就近向法院所設家事服務中心諮詢或循民間各種諮詢管道,瞭解如何辦理,如有權益可以主張則可即時行使,或避免受監護宣告人因心智能力退化而誤遭有心人士利用,甚而避免淪為其他有心犯罪人士藉故利用其犯罪之可能,避免不必要之法律風險,並可減少司法資源之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