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標題公司法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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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就近期通過與民眾相關之重要法規修正 提供分享

日期2011-12-28
類別民事類
標題公司法修正條文
內文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9496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98  條條文


第 198 條 

股東會選任董事時,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為董事。
第一百七十八條之規定,對於前項選舉權,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