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標題律師觀點:社區公設養護責任釐清與建商溝通  可由專業律師給予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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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2-23
標題律師觀點:社區公設養護責任釐清與建商溝通 可由專業律師給予建議
內文
          社區公共設施點交給予管理委員會或社區住戶後,即由管理委員會或住戶負責養護,然並非公共設施發生缺失或需養護時,不可再找建商處理相關問題,個案上還是要看當時點交文件所載內容或約定事項而定,而有關於公共設施之缺失或養護也要看對於公寓大廈是結構安全等重大缺失,抑或僅為其他日常需要養護之情形,還有發生缺失之地方,究竟是個別住戶之專有部分、共用部分或公共設施?各該保固責任及請求主體及時效或除次期間均不同,會影響個案之判斷。
    具體面來說,了解法律責任歸屬及養護責任或保固之履行後,有助於個案後續應如何處理,有經驗之物業提供背景事實及文件,再交由專業律師研判給予法律風險分析及評估,或由有經驗之專業律師引導社區委員會了解背景事實及文件後,再給予確切之風險評估,再給予管理委員會與住戶後續如何與建商溝通斡旋甚而提起訴訟主張權益之建議分析,以求及時解決法律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