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標題律師提醒:誤簽本票及協議書    事後仍得以法律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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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2-06
標題律師提醒:誤簽本票及協議書 事後仍得以法律程序處理
內文
          民眾因不諳法律程序,致使有心人士藉此利用民眾無知或欠缺法律知識,要求簽署本票或不公平合理之協議書文件,為此遭遇法律困境,雖然事出有因,但若事後反悔不願意給付或履行者大有人在,法律提供事後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等相關訴訟制度可供依循或作為後續協商之平台,若民眾果真遭逢簽署鉅額本票或任何法律文件而需事後承擔法律責任,不妨找專業律師研究其中有無法律空間可將停損點控制住,或及早與債權人協商處理債務問題,以免錯失處理時機或平白無故讓人當冤大頭,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