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標題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  民眾可預立醫療遺囑-智丞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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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1-02
標題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 民眾可預立醫療遺囑-智丞法律事務所
內文
  善終也是身為人的基本權利,為此在國內病人自主權利法即將於108年1月7日上路,民眾可以以書面預立醫療決定,於病情符合情狀時可以預先選擇接受或拒絕醫療等選項,就相關程序事項一般民眾亦可付費諮詢,於符合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居家失能及癌症病患等則可接受免費諮詢,新法上路後民眾可至全台提供預立醫療照顧諮商的醫療機構進行諮商,再決定是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後續仍需由主管機關就部分仍須定義之事項提案預告及公告,據主管機關表示未來政府亦會結合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簽署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同意書以推廣並方便民眾為後續規劃,以落實基本人權!
    在此民眾宜有風險規劃,對於因疾病或病徵而導致家人或親友意識或生活自理能力喪失者,亦可考慮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制度,而於民眾意識清楚而需預先規劃財產分配者,亦可考慮預立遺囑,以避免身後遺產法律糾紛,另有財富傳承或規畫者生前亦可考慮搭配信託制度規劃,如此可避免或降低未來繼承人間因爭產而生之法律糾紛或爭執,繼承人亦可尊重先人的遺願或想法,讓財富可以合宜的運用,而不是淪為繼承人間爭產甚而反目的標的,有智慧的民眾若有需要預先規劃處理,法律應該可以提供許多預先規劃的方向及工具,民眾可以找專業的家事律師諮詢,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來處理,以避免後續不必要的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