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標題廠商收受主管機關裁罰  可以提起行政救濟-智丞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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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3-21
標題廠商收受主管機關裁罰 可以提起行政救濟-智丞法律事務所
內文
   以前常有民不與官鬥之迷思,但在法律上民告官,已經愈來愈常見,舉凡:人民不服交通罰單裁罰,公司行號不服主管機關之裁罰等均可以對行政處分不服而循訴願或相類似先行程序,再針對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程序,以救濟自身的權益,而不是乖乖地認罰,而行政機關雖應依法行政,但往往個案承辦之公務人員對於法規認知錯誤,或有意對民眾或廠商開罰,竟曲解法令而開罰以圖達到行政目的,更有甚者,承辦人員有績效考量或針對性地對某違規對象無端開罰,甚至不分情由直接處罰而不考量個案違規情節及實際行政目的之達成,這些都可以找專精於行政訴訟領域之專業律師協助,了解個案違規情節是否存在,法律適用有無錯誤,裁量有無怠惰或逾越或濫用,取締或執法過程有無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等等,均可藉由行政訴訟程序爭取權益,諸如:稅務裁罰 廣告不實與否遭衛生主管機關裁罰 廠商關於用水有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甚而交通違規罰單等等,均可以找專業律師或顧問研究能否有救濟之可能及空間,切莫讓自身權益睡著了,而相關行政程序亦應即時了解,以免錯失處理的黃金時間,而公部門亦須藉由法院之監督審查,才能確保都在符合法令之前提下執法並讓受裁罰對象信服,應該是可以一同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