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標題惱人的噪音-智丞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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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7-17
標題惱人的噪音-智丞法律事務所
內文
    現今都市發展,民眾住居於公寓大廈比例甚高,而人與人間互動也因公寓大廈住居而衍生相關法律問題,常有樓上樓下間聲響干擾、抽菸或其他氣味、冷氣機或其他器械之運作而有互相影響甚而干擾之可能,本文則就社區大樓之噪音干擾,如何應對處理與各位分享法律上應注意之處,以避免紛爭產生時能及時主張權益及保護自身。
1.首先需區分發生之地點為社區大樓或一般獨立住宅,還有聲響噪音發生時段等,因現代大樓建築工法講求快速,常有因結構設計而有共管或迴音之可能,而人對於聲響之敏感度未必相同,若以是否構成噪音為例又會分成白天或夜間而於法律上容許之分貝會有不同,需綜合判斷而不可僅憑自身主觀來判斷。
2.聲響是否構成噪音或有無侵害到居住安寧權,法律個案上仍需專業判斷,在處理上可以先初步蒐證於確定聲響製造來源後並同時溝通協調,若住居於社區大樓而有管理委員會者,可請求管理委員會或管理中心協助溝通,必要時可做成協調紀錄,在看有無改善,而若為公司行號或工廠等亦可透過管理中心或類似機構協調,若溝通勸導不成可報警或尋求環保單位派員檢測,或自力救濟進行必要蒐證及紀錄,此時需要專業律師協助判斷個案情境給予具體法律建議分析,以利後續權益爭取!
3.而實務上常有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聲音若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可報請警察機關依相關法規處理,如汽車防盜器所製造噪音可報請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另外常有沿街叫賣使用擴音設備、燃放鞭炮、演奏樂器、住家唱卡啦OK、寵物之吠叫聲等,若足以妨害他人安寧,可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處法取締之。
4.但若聲響依一般人正常角度看尚屬可以容忍,個案上未必可以認為噪音而法律上亦不得認為有損害到權益,就應該予以容忍跟包容,解決方式,可能需要調整生活環境跟作息,以避免因長期怨懟爭執而衍生其他糾紛!
5.而警方到場確認情形若認有相關情節除非事實明確,不然通常會先溝通必要時開立勸導單,若真無法避免,應找專業律師協助判斷後續是否採取法律途徑保護自己,抑或選擇搬離該處轉覓他處。
6.相對地,若民眾是被檢舉之對象,亦可檢視是否有不當行徑或家中成員無端製造聲響,可多溝通化解分歧。若警方或相關機構登門查訪,配合稽查,勿惡言相向,以避免後續無謂爭執。若收到存證信函或律師函,應確認內容真義,必要時可找律師諮詢,看是否做後續回應,慎勿以情緒應對處理,面對挑釁或無端指摘,亦應理性務實面對,抑或交由專業第三人協助溝通處理,以避免衍生其他法律案件或爭議。
7.溝通過程不應攻訐謾罵,以避免其他案件衍生,常有民眾因長期隱忍或溝通不良,口出惡言甚或拳腳相向,導致彼此交惡甚或衍生刑事案件,問題非但未解決反倒衍生無謂爭端,甚而因而衍生精神病症,實在得不償失,若自己無法面對處理,應該聽取專業建議分析後再決定如何應對!
8.噪音影響你我住居生活品質,於自身住居空間休憩生活的同時,也要注意有無干擾或製造聲響導致鄰里無法接受之可能,而若非故意或超過一般人容忍之程度,在文明社會裡,還是要多一分溝通忍讓,才不會讓彼此住居無端交惡,而個案情節嚴重,亦可尋求專業協助,即時反應爭取應有權益,以維持生活品質並避免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