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案例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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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之認定
日期2014-02-21類別刑事類
內文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3691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之正當防衛,係以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為要件,故侵害已過去之報復行為,與無從分別何方為不法侵害之互毆行為,均不得主張正當防衛;而防衛過當,更須以有防衛權存在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