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案例買受人之物上請求權

本欄將針對實務常見之重要爭議 與您分享

標題買受人之物上請求權
日期2012-08-16類別民事類
內文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442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不動產之出賣人在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於買受人後,交付前,因利益尚歸出賣人享有,其占有該不動產,固不能認係無占有之正當權源。惟若出賣人將該不動產之占有移轉於第三人者,除第三人另有合法占有之權源外,則不得以原出賣人之占有權源對抗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