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案例優惠存款之利息是否屬工資之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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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優惠存款之利息是否屬工資之一部
日期2018-04-18類別勞工法類
內文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018號民事判決要旨
查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勞動基準法2條第3款前段定有明文。系爭優惠存款本金最高為四十八萬元,最低不限,為原審認定之事實,是各行員既得自行決定是否存款及存入之金額,優惠存款之利息即有差異,則能否謂該項利息為被上訴人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自滋疑問。原審遽謂該項利息為薪資之一部,已有可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