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案例刑法之行使偽造文書之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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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刑法之行使偽造文書之意涵
日期2013-02-15類別刑事類
內文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3184號刑事判決要旨
所謂行使偽造之文書,乃依文書之用法,以之充作真正文書而加以使用之意,故必須行為人就所偽造文書之內容向他方有所主張,始足當之。